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2024年2月)起,針對所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實施免學費方案。學生將不必繳納學費,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家長或學生無需主動申請,由學生就讀學校審定資格後,直接在註冊單上減免學費。此方案涵蓋所有公私立高中職學生,但重讀生及透過私立學校獨立招生管道入學者不適用。除了學費外,雜費等其他就學費用仍需依規定繳納。
- 學費:免繳納
活動期間:2024/02/01 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方式:由學生就讀學校審定資格後,直接在註冊單減免學費,家長或學生無需主動申請
僅免除學費,雜費等其他就學費用仍須繳納,除非學生具有特殊身分或資格可獲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