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兒童及少年事務處
基隆市政府兒童及少年事務處提供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每人每月補助 3,000 元。此扶助對象為未滿 18 歲、設籍基隆市或實際居住超過 6 個月,且家庭因父母失業、重大傷病、離婚、失蹤、家暴、遺棄或未婚懷孕等因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並符合家庭收入及財產標準的兒童及少年。申請人需檢附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按月撥款入帳。扶助期間原則為 6 個月,最長可延長至 12 個月。
- 緊急生活扶助金:每人每月 3,000 元,扶助期間以 6 個月為原則,最長可延長至 12 個月,且同一事由以補助 1 次為限
申請期間: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2)2420-1122 #2303~2309
地址: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21號
服務時間:上午 08:00-12:00;下午 13:30-17:30
申請案經核准後,統一逕由基隆郵局按月撥款入帳
資料來源:https://www.klcg.gov.tw/tw/children/4257-288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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