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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基隆市民眾急難救助

綜合津貼 基隆市

【主辦單位】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

【內容簡介】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提供基隆市民眾急難救助金,協助遭遇急難的家庭度過難關。凡設籍基隆市的市民,若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遭受意外傷害或重病、主要生計責任者失業、財產凍結、或已申請其他福利但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困等,皆可提出申請。救助金依急難事由不同,每案最高可核發 3,000 元、10,000 元或 25,000 元。此外,行旅基隆市的他縣市民眾若缺乏車資返鄉,也可申請車資補助及 80 元餐費。申請人需備妥戶籍證明、急難事由證明文件及印章,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辦理。

【金額/折扣】

  • 家庭突遭遇變故或其他事故致生活困難者:每案最高 3,000 元
  • 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者:每案最高 10,000 元
  • 死亡而無遺屬與遺產者(葬埋):最高 25,000 元

【應備文件】

  • 遭遇急難事由 2 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證明資料(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 急難事由證明文件
  • 申請人印章
  • 申請表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申請,並先由里幹事於申請表簽註意見。行旅本市之他縣市民眾缺乏車資返鄉者,至基隆市政府社會處申請
聯絡電話:(02)2420-1122
地址: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

【注意事項】

區公所受理第一款至第五款申請,應於 3 日內審查核定;受理第六款申請,區公所應於 1 日內核轉本府社會處於 2 日內審查核定
同一共同生活戶於第一款、第二款救助金核發後 3 個月內不得再行提出申請;第三款救助以申請 1 次為限

資料來源:https://www.klcg.gov.tw/tw/social/2811-113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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