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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金門縣政府補助自費健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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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金門縣衛生局

【內容簡介】

金門縣衛生局修正「金門縣政府補助自費健康檢查實施要點」,自 2024/07/01 起生效,導入使用者付費觀念。設籍金門縣滿三年且年滿 30 歲(含)以上的民眾,每 2 年可申請 1 次補助。縣府將補助實支醫療收據健康檢查費用的 88 %,受檢者需部分負擔 12 %。高階檢查項目新增血管及心臟超音波。民眾可自行選擇合法醫療院所進行健檢,並於受檢日起 6 個月內檢具相關文件至各鄉鎮衛生所或衛生局申請,或透過特約診所代為申請。

【金額/折扣】

  • 縣府補助實支醫療收據健康檢查費用:88 %
  • 受檢者部分負擔實支醫療收據健康檢查費用:12 %
  • 含 1 項高階檢查項目:最高補助 2,500 元
  • 含 2 項高階檢查項目:最高

【期間】

活動期間:2024/07/01 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 申請單
  • 健康檢查費用收據正本
  • 健康檢查報告影本
  • 存簿封面影本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個人戶籍遷徙紀錄(身分證正面發證日期未滿 3 年者)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至各鄉鎮衛生所或衛生局申請,或由特約診所代為向衛生局申請
聯絡電話:082-338863#720 吳先生 或 #703 王小姐

【注意事項】

民眾可於受檢日起 6 個月內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https://www.kmdn.gov.tw/1117/1271/1272/56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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