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5年度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財經金融 臺中市 期限 2026-01-12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為減輕本市青年創業初期的資金壓力,提供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這項福利鼓勵青年實踐創業夢想,針對符合資格的青年,提供最高 300 萬元貸款額度的利息補貼,最長可補助 24 個月(2 年)。申請人需設籍臺中市一年以上,年齡介於 18 歲至 46 歲之間,且其事業體需設於臺中市並依法登記。申請方式可採線上或書面辦理,經核准後按季請款。

【金額/折扣】

  • 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金額以 300 萬元為限,補貼 24 個月利息
  • 臺中市政府之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每人補貼之貸款金額以 100 萬元為限
  • 每人以 1 次為限,合計貸款金

【期間】

申請期間:2026/01/12 起(至預算額度用完截止)

【應備文件】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書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 事業體設立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申貸農業部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且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者免附)
  • 可資證明稅籍登記於本市之證明文件(申貸農業部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且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者免附)
  • 可資證明事業體之合夥人及出資人之文件(無則免附)
  • 未曾接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創業性補助或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創業補助之切結書一份
  • 金融機構核准貸款之貸款證明書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線上申辦或書面申辦(親送或郵寄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
聯絡電話:(04) 22289111 分機 35626 吳小姐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 99 號文心樓 4 樓(勞工局就業安全科)

【注意事項】

自核准日次月起連續補貼 24 個月利息費用,補貼期間按季(4 月、7 月、10 月)5 日及 12 月 20 日前檢具前一季利息收據請款
線上申辦者,文件不齊經通知後 3 日內應完成補正,逾期則予退件
申請人申貸農業部之「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者,所經營事業體依法得免申請商業登記及免辦稅籍登記
請款時間逾 15 個日曆天未提出申請者,當期不予補助
補貼利率由勞工局按實際貸款利率計算
補貼金額為正常繳息之金額,不含本金、逾期利息及違約金部分
勞工局得不定期派員查訪事業經營情形,如有不符規定情事將終止補貼並追繳已補貼利息

資料來源: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368071/post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