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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苗栗縣政府民政處新生兒及婦女生育津貼

綜合津貼 苗栗縣

【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民政處

【內容簡介】

苗栗縣政府提供生育津貼,針對自 2025/01/01 起出生並於苗栗縣完成戶籍登記的新生兒,每名發放 20,000 元。申請資格為新生兒的父母其中一方,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苗栗縣持續 6 個月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苗栗縣。此外,設籍苗栗縣 6 個月以上且懷胎滿 20 週因死胎或自然流產的婦女,若持有合法證明文件,可申請 10,000 元津貼。符合資格者應於新生兒出生或事實發生之日起 6 個月內,向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的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新生兒生育津貼:每名 20,000 元
  • 死胎或自然流產津貼:10,000 元

【期間】

活動期間:2025/01/01 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 申請人之身分證、印章
  • 苗栗縣生育津貼申請表
  • 苗栗縣生育津貼切結書(如符合申請資格有數人時)
  • 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時)
  • 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委託他人辦理時)
  • 合法證明文件(懷胎滿 20 週因死胎或自然流產者)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至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37-370576(民政處)或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

【注意事項】

申請應於新生兒出生或事實發生之日起 6 個月內提出

資料來源: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aspx?n=5615&s=8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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