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民政處
苗栗縣政府提供生育津貼,針對自 2025/01/01 起出生並於苗栗縣完成戶籍登記的新生兒,每名發放 20,000 元。申請資格為新生兒的父母其中一方,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苗栗縣持續 6 個月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苗栗縣。此外,設籍苗栗縣 6 個月以上且懷胎滿 20 週因死胎或自然流產的婦女,若持有合法證明文件,可申請 10,000 元津貼。符合資格者應於新生兒出生或事實發生之日起 6 個月內,向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的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活動期間:2025/01/01 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方式:至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37-370576(民政處)或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
申請應於新生兒出生或事實發生之日起 6 個月內提出
資料來源: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aspx?n=5615&s=8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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