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推動房屋稅2.0新制,自 2024/07/01 起實施,旨在提供房屋所有人更公平合理的稅負。此政策包含多項房屋稅減免與優惠稅率,主要針對自住房屋、公益出租人及社會住宅。例如,自然人持有之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可免徵房屋稅。自住住家用房屋符合無出租、供營業使用,且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辦竣戶籍登記,全國合計 3 戶以內者,可享 1.2% 的優惠稅率。此外,經認定的公益出租人及社會住宅也適用 1.2% 的優惠稅率。對於全國僅持有 1 戶自住房屋者,若符合各縣市房屋現值一定金額基準,更可享 1% 的稅率。納稅義務人若有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應於每年 3/22 前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以確保適用正確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