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中央健康保險署於 110 年 10 月 22 日公告取消 C 型肝炎全口服新藥處方的科別限制,讓更多醫師能提供 C 肝治療,以加速消除 C 肝的目標。建議年滿 45 歲到 79 歲(原住民放寬為 40 歲至 79 歲)的民眾,可接受國民健康署提供的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B、C 型肝炎免費篩檢。若確診 C 肝,民眾可在原篩檢院所直接接受健保給付的全口服新藥治療,免除轉介就醫程序,大幅提高治療可近性。
申請方式:民眾可主動前往辦理預防保健服務的醫院或診所提出篩檢需求,確診 C 肝後可在原篩檢院所接受治療
聯絡電話:(02)8590-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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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已取消 C 肝全口服新藥處方的科別限制,提高治療可近性;新增一次性檢驗 C 肝抗體/病毒量之費用申報方式,提高方便性
資料來源:https://www.mohw.gov.tw/cp-5022-641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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