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勞動部推出「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新制,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旨在提供勞工更彈性的育兒支持。此新制允許勞工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合併不超過 30 日,期間可領取 8 成薪資補貼。同時,家庭照顧假也放寬得以「小時」為單位申請,且雇主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此外,為鼓勵企業支持員工育兒,政府針對僱用勞工未滿 30 人的小微企業,提供每名勞工申請 1 日育嬰留停 1,000 元的定額獎勵金,並補助首次申請以日計育嬰留停的雇主當月全月健保費。勞工自付的健保費也可遞延 3 年繳納,以減輕育兒家庭的經濟負擔。
活動期間:2026/01/01(無公告截止)
申請方式:勞工應於 5 日前向雇主提出申請;臨時突發性需求(子女疾病、停托、停課)可於前 1 日提出
申請方式:雇主可透過健保署「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平台線上申報,或填妥申報表郵寄至健保署分區業務組
聯絡電話: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地址: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除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外,不計入工作年資計算
家庭照顧假與因照顧家人的事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勞工同時撫育 2 人以上未滿 3 歲子女,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日數可分別計算(每名子女各 30 天)
雇主獎勵金補助以 1 次為限
勞動部補助雇主健保費以 1 次為限
勞工健保費延繳以 1 次為限
資料來源: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84/28294/84873/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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