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5年度勞動部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津貼與雇主獎勵

綜合津貼 全台 期限 2026-01-0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勞動部

【內容簡介】

勞動部推出「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新制,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旨在提供勞工更彈性的育兒支持。此新制允許勞工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合併不超過 30 日,期間可領取 8 成薪資補貼。同時,家庭照顧假也放寬得以「小時」為單位申請,且雇主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此外,為鼓勵企業支持員工育兒,政府針對僱用勞工未滿 30 人的小微企業,提供每名勞工申請 1 日育嬰留停 1,000 元的定額獎勵金,並補助首次申請以日計育嬰留停的雇主當月全月健保費。勞工自付的健保費也可遞延 3 年繳納,以減輕育兒家庭的經濟負擔。

【金額/折扣】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與薪資補助:合計 8 成平均月投保薪資,最長發給 6 個月
  • 彈性育嬰留職停薪:以日為單位申請,合併不超過 30 日
  • 家庭照顧假:以小時為單位申請,每年最多 7 天(

【期間】

活動期間:2026/01/01(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 證明文件(足資證明受僱者有親自育兒之事實即可)
  • 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在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若選擇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
  • 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若選擇自投保單位辦理轉出)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勞工應於 5 日前向雇主提出申請;臨時突發性需求(子女疾病、停托、停課)可於前 1 日提出
申請方式:雇主可透過健保署「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平台線上申報,或填妥申報表郵寄至健保署分區業務組
聯絡電話: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地址: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注意事項】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除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外,不計入工作年資計算
家庭照顧假與因照顧家人的事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勞工同時撫育 2 人以上未滿 3 歲子女,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日數可分別計算(每名子女各 30 天)
雇主獎勵金補助以 1 次為限
勞動部補助雇主健保費以 1 次為限
勞工健保費延繳以 1 次為限

資料來源: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84/28294/84873/post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