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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工退休金請領資格及方式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勞動部

【內容簡介】

勞動部提供勞工退休金的請領資格與方式說明,分為「自請退休」與「強制退休」兩種。自請退休由勞工主動發起,需符合工作年資與年齡條件之一;強制退休則由雇主發起,適用於年滿 65 歲或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的勞工。無論是哪種退休方式,只要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的要件,勞工皆有權向雇主請領退休金,以保障退休生活。

【金額/折扣】

- 退休金: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核發,金額由雇主依規定計算給付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勞工符合自請退休要件者,可隨時向雇主請求退休金;雇主以勞工符合強制退休要件而中止勞動契約者,須依法給付退休金
聯絡電話: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地址: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注意事項】

勞工年滿 65 歲強制退休之年齡,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擔任具有危險性、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經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調整,強制退休年齡不得少於 55 歲

資料來源: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540/28542/28544/3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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