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提供重大傷病患者醫療費用免除部分負擔的福利。只要持有經健保署核定的重大傷病證明,並在有效期限內就醫,經醫師診治確認為證明所載傷病或相關治療,即可免除該次就醫的部分負擔費用。此福利涵蓋門診、住院及相關治療,旨在減輕重大傷病患者的醫療負擔。近期公告新增「嘌呤合成代謝異常」為罕見疾病,擴大重大傷病證明適用範圍。
活動期間: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方式:持健保卡至本保險特約醫療院所就醫時,由醫師配合醫師卡讀取健保卡中重大傷病註記,經醫師診治確認屬證明所載之傷病或相關治療,即可免除部分負擔
聯絡電話:0800-030-598 或 4128-678 (市話), 02-4128-678 (手機)
地址:106211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 ~ 12:30、13:30 ~ 17:30
重大傷病證明生效日為保險人受理日期
資料來源:https://www.nhi.gov.tw/ch/cp-6089-0c619-29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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