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優秀原住民學生持續努力向學並展現特殊才藝,特別提供獎學金。此獎學金分為學業優秀獎學金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兩大類。學生可依其學業成績或在全國性才藝競賽中的表現申請,獲得不同金額的獎助。符合資格的學生需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彙整後,由主管機關審核並撥款至學校,再由學校轉發給受獎學生。
申請方式:學生應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學業優秀獎學金依學生成績平均分數高低排序,分數相同者以低收入戶、無懲處紀錄、獎勵紀錄、學校推薦序依序排序;才藝優秀學生獎學金於同級別內,得優先獎勵原住民族語、傳統藝能比賽或展演之項目
獎學金名額由本署視年度預算及原住民學生之比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