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獎名單預計於 2025 年 12 月前於本署官網及青年參與農村整合平台網站公告
獎勵金撥款時將依規定代扣稅金,境內居住個人代扣 10 %,非境內居住個人代扣 20 %
行動實踐獎執行期程為核定日起 1 年至 3 年
培育紮根獎執行期程為核定日起至 2026/07/31
同一計畫或類似計畫已獲得中央政府或其他機關(構)獎補助者,本署不再重複給予獎勵金
獲獎者須配合參與聚焦工作坊、現地訪查、輔導作業及相關培訓課程
獲獎者應擔保未來確實執行並完成計畫,若無法依原核定期間及計畫內容執行,或有其他違規情事,本署得要求限期改正、終止計畫、追回獎勵金,並列為未來相關獎補助計畫審核之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