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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傷病職能復健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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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內容簡介】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供職業傷病職能復健津貼,協助因職業傷病而需進行職能復健的被保險人。符合資格者,可向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津貼依強化訓練完成證明所載日數發給,最長可領取 180 日,金額以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等級的 60% 除以 30 的日額標準計算。此津貼旨在支持職災勞工重返職場。

【金額/折扣】

- 職能復健津貼:依強化訓練完成證明所載強化訓練日數,以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等級 60 %,除以 30 之日額標準發給,發給日數最長以 180 日為限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認可醫療機構或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開立之參加強化訓練完成證明
  • 申請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其他經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詳細服務窗口資訊請參考附件「重返職場津貼補助服務窗口」。

資料來源:https://www.osha.gov.tw/48110/48363/133471/133477/1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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