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西鄉公所
澎湖縣湖西鄉公所提供生育營養補助費,旨在減輕新生兒家庭的經濟負擔。凡新生兒出生時設籍湖西鄉,且其父母任一方在新生兒出生日期往前推算已設籍湖西鄉達 1 年以上者,即可申請。每名新生兒可獲得 10,000 元補助,雙胞胎則補助 20,000 元,依此類推。申請人需在新生兒出生後 2 個月內,由父母或監護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申請期間:新生兒出生後 2 個月內
申請方式:由父母或監護人向湖西鄉公所提出申請
經本所審查核准後,於 30 天內由本所開立支票並惠請村辦公處送達申請人
限單面列印,即申請表及收據分開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