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社會處
澎湖縣政府社會處提供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具費用補助,協助符合資格的縣民減輕購買輔具的經濟負擔。申請者需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並依據相關補助辦法或標準申請輔具項目。申請流程分為無須評估、需評估及助聽器等不同類別,完成申請、核定、購買及核銷後,款項將於收件後 1 個月內撥付。若有特殊情況不符一般申請流程,可向輔具中心提出專案申請。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身心障礙者輔具線上申辦系統)、現場申請(轄區內村里幹事辦公處、戶籍地鄉市公所社會課或本縣輔具資源中心)、電話申請(本縣輔具中心)
聯絡電話:06-9262740(澎湖縣輔具中心)
地址:澎湖縣輔具資源中心(身障中心1樓,同和路33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 13:30~17:30
收件後 1 個月內撥款
若因障礙類別或障礙等級不符、未達使用年限或超過 2 年 4 項輔具項目,可向本縣輔具中心提出「專案」申請
資料來源:https://www.penghu.gov.tw/society/home.jsp?id=214&act=view&dataserno=20130926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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