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為鼓勵受保護人努力向學並資助其就學,提供助學金、獎學金、特案獎助學金及生活補助金。申請對象為符合更生保護法規定的受保護人,且具備在學學生身分。申請人、其家長或監護人可直接向戶籍地的更生保護分會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核發。此補助旨在幫助更生人及其家庭減輕就學負擔,鼓勵其積極向學,重新融入社會。
申請期間:就讀學校每學期開學後 30 日內
申請方式:本人、其家長或其監護人逕向戶籍地更生保護分會申請;或由地方法院、地方法院檢察署、監獄、看守所、少年觀護所、少年輔育院或學校等有關機關向學生戶籍地更生保護分會推薦
受理分會應於期限屆滿後 10 日內完成查證及初核簽註意見,並造冊彙送本會審核;申請案件經本會審定後,應將核發金額寄由受理分會轉發申請人或其家長或其監護人親自簽名蓋章印領,或由本會於適當活動中頒發。
申請書內容及應附之文件不合規定者,應限期補正,逾期則不予辦理。
資料來源:https://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90061002600-09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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