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醫院
新光醫院為實踐『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的宗旨,特別訂定醫療補助申請辦法。此辦法旨在針對家境清寒、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經濟弱勢病患,提供醫療費用補助,協助他們順利完成必要的治療。補助對象為於新光醫院就醫的門診、急診及住院病患,補助內容為在本院就醫所產生的醫療費用,額度將依個別醫療需求經專案評估核定。申請人需備妥戶籍謄本、所得及財產清單、低收或中低收證明等文件,並洽詢醫院地下三樓社會服務室辦理。
- 醫療費用補助:視個別醫療需求,經專案評估核定申請額度
申請方式:請洽本院地下三樓社會服務室
聯絡電話:28332211 轉 8833、2581-2584、2546
全戶人口定義比照北市社會救助法第 5 條規定,除申請人外,包含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姐妹、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資料來源:https://www.skh.org.tw/skh/e6a91b0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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