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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

其他 臺中市 期限 2019-07-0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設籍臺中市的長者健保費自付額補助,旨在減輕長輩及家庭的經濟負擔,確保醫療權益。本補助針對年滿 65 歲以上老人或 55 歲以上原住民,且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申報標準或稅率為 5% 以下者。社會局會主動審核資格並代繳健保費,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826 元。若符合資格但未獲補助,民眾可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保費核退。

【金額/折扣】

  • 健保自付額補助: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826 元,超過者須自付差額,低於 826 元者核實補助
  • 保費核退:自受理申請當月起至多追溯 24 個月

【期間】

活動期間:2019/07/01(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 領款收據(應黏貼受補助者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健保費繳費證明
  • 申請表(用於資格異動)
  • ___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用於資格異動,若本人無報稅亦未被申報扶養,請附個人綜合所得稅籍資料清單)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社會局主動審核,民眾無須提出申請。若符合資格但未獲補助,可檢具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保費核退申請。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37400 或 37424

【注意事項】

綜合所得稅於每年 5 月申報,國稅局於每年 11 月核定後,社會局始更新審核核定稅率依據年度。
保費核退申請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5 年內為之,逾期不予受理。

資料來源: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461560/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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