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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重要傳統表演藝術暨重要傳統工藝傳習計畫藝生甄選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22-03-0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內容簡介】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為保存及傳承重要傳統表演藝術與傳統工藝,舉辦「傳習計畫藝生甄選」。本計畫旨在招募對傳統藝術有高度熱忱及學習基礎的民眾,經錄取者將接受保存者原則 4 至 6 年的習藝課程。參與藝生每月可獲得新臺幣 1 萬 5,000 元的學習津貼,此津貼包含交通費及健保補充保費。申請者需檢附個人簡歷及參加甄選計畫書等資料,以掛號郵寄方式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藝民俗組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學習津貼:每月上限支給 15,000 元(含交通費及健保補充保費)
  • 習藝課程:原則 4 ~ 6 年

【期間】

申請期間:2022/02/16 ~ 2022/03/01

【應備文件】

  • 個人簡歷
  • 參加甄選計畫書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掛號郵寄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藝民俗組
聯絡電話:04-22177777 轉 6736 連先生
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 362 號

【注意事項】

甄選結果之獲選名單將公布於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網站
申請文件請印製 1 式 8 份
每月學習時數(含上課及跟隨藝師演出及教學推廣)至少 50 小時
藝生於習藝期間,須接受本局期中及期末考核,未參與考核者視為未通過
期中或期末考核成績未達 80 分視為未通過,可申請補考 1 次
期中考核未通過者,僅支給 3 個月份學習津貼
期末考核未通過者,僅支給 6 個月份學習津貼
傳習藝生得兼任他職或於各級學校進修,惟傳習期間須嚴格遵守傳習課程安排,不得擅自缺曠課
傳習藝生應於每年度接受 16 小時以上文化資產、藝術素養與教學能力養成之相關訓練
重要傳統工藝傳習藝生應於傳習年限結束後 6 個月內,繳交傳習計畫期間所執行之至少 2 組(件)作品予本局

資料來源:https://www.tchac.taichung.gov.tw/information?uid=3&pid=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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