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為保存及傳承重要傳統表演藝術與傳統工藝,舉辦「傳習計畫藝生甄選」。本計畫旨在招募對傳統藝術有高度熱忱及學習基礎的民眾,經錄取者將接受保存者原則 4 至 6 年的習藝課程。參與藝生每月可獲得新臺幣 1 萬 5,000 元的學習津貼,此津貼包含交通費及健保補充保費。申請者需檢附個人簡歷及參加甄選計畫書等資料,以掛號郵寄方式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藝民俗組提出申請。
申請期間:2022/02/16 ~ 2022/03/01
申請方式:掛號郵寄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藝民俗組
聯絡電話:04-22177777 轉 6736 連先生
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 362 號
甄選結果之獲選名單將公布於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網站
申請文件請印製 1 式 8 份
每月學習時數(含上課及跟隨藝師演出及教學推廣)至少 50 小時
藝生於習藝期間,須接受本局期中及期末考核,未參與考核者視為未通過
期中或期末考核成績未達 80 分視為未通過,可申請補考 1 次
期中考核未通過者,僅支給 3 個月份學習津貼
期末考核未通過者,僅支給 6 個月份學習津貼
傳習藝生得兼任他職或於各級學校進修,惟傳習期間須嚴格遵守傳習課程安排,不得擅自缺曠課
傳習藝生應於每年度接受 16 小時以上文化資產、藝術素養與教學能力養成之相關訓練
重要傳統工藝傳習藝生應於傳習年限結束後 6 個月內,繳交傳習計畫期間所執行之至少 2 組(件)作品予本局
資料來源:https://www.tchac.taichung.gov.tw/information?uid=3&pid=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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