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臺東縣114年度臺東縣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就醫交通補助

其他 臺東縣

【主辦單位】

臺東縣衛生局

【內容簡介】

臺東縣衛生局提供「114年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就醫及長期照護資源使用交通費補助計畫」,旨在減輕偏遠地區原住民因病就醫或使用長照服務的交通負擔。凡具原住民身分者,因轉診、重大傷病、緊急傷病或符合特定距離的普通傷病就醫,以及使用長照機構服務,皆可申請交通費補助。補助金額依距離區分,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每次補助 600 元,40公里以上每次補助 1,000 元,每人每年上限 10 次,每季上限 3 次。申請人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至當地衛生所辦理。

【金額/折扣】

  • 轉診就醫交通費:依距離補助,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 600 元/次,40公里以上 1,000 元/次
  • 重大傷病就醫交通費:依距離補助,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 600 元/次,40公里以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 居住地村(里)長開立之居住事實證明(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同者)
  • 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機構之當次就醫、產前檢查、生產或長照機構之當次入住繳費收據
  • 下列文件之一:
  • 居住地醫療機構開立之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轉診就醫者,慢性疾病者得僅檢具該年度初次轉診單)
  • 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重大傷病就醫者)
  • 該次緊急傷病就醫醫療機構門診預約單(緊急傷病回診追蹤就醫者)
  • 首次就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或預防保健檢驗結果異常單(視同轉診就醫者)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就醫當事人或其家屬,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及相關證明正本,至當地衛生所辦理。各衛生所初審後將申請案件及相關文件報衛生局審核准後,再由衛生所通知民眾持身分證及印章領取交通補助費
聯絡電話:(089) 331171

【注意事項】

每人每年總計 10 次為限,每季以 3 次為限
申請人如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關係人,應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及【B.申請人聲明書】,未揭露者將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https://www.ttshb.gov.tw/StaticPage/TransportAllowance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