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臺中市114年度臺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

居住生活 臺中市 期限 2025-09-30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推出 114 年度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旨在協助臺中市住宅區及商業區內屋齡 20 年以上之合法建築物進行修繕與更新。此補助計畫鼓勵以整建或維護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的實施者提出申請,最高可獲得 1,000 萬元補助。補助項目涵蓋社區道路綠美化、騎樓整平、立面修繕、無障礙設施改善及建物耐震能力提升等工程。申請者需檢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向都發局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即可獲得經費補助,以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公共安全及美化市容。

【金額/折扣】

  • 社區道路綠美化工程
  • 騎樓整平或門廊修繕工程
  • 無遮簷人行道植栽綠美化、舖面工程、街道家具設施
  • 立面修繕工程(含空調與外部管線整理美化、廣告招牌拆除及鐵窗拆除之費用等)

【期間】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2025/06/30;2025/07/01 ~ 2025/09/30

【應備文件】

  • 申請函文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應載明都市更新條例第 36 條規定事項、整建、維護或充實設備之標準、設計圖說、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清冊、低碳城市章節)
  • 領據
  • 統一發票(收據)或原始憑證
  • 建築許可文件影本(若涉及開工前或竣工應申請建築許可者)
  • 施工前中後照片(第 2 期撥款)
  • 竣工圖(第 2 期撥款)
  • 請款明細表(第 2 期撥款)
  • 竣工書圖(第 2 期撥款)
  • 更新成果報告(第 2 期撥款)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若申請者屬公職人員關係人)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檢具申請函文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向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出申請,經審查小組初審、都更審議會審議通過後給予補助。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65500
地址:407662 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 588 號

【注意事項】

第 1 期撥款: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經核定後 60 日內,申請核撥補助金額 30 %
第 2 期撥款:實施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應於核定後 60 日內開工,開工後 1 年內竣工,並於工程竣工後 60 日內申請核撥賸餘補助金額
補助預算經核准用畢將另行公告不再受理
申請騎樓整平補助者,應以一完整街廓或路段為單位,但經都發局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建築物經耐震能力初步評估,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補助金額者,得優先核予補助
同一申請案曾經都發局或其他機關(構)補助有案者,得酌減補助金額
接受補助之建築物,工程竣工查驗後 5 年內不得任意變更整建或維護項目,否則都發局得要求改善或予以追繳補助費用
撥款期限內未能提出請款申請者,得敘明理由申請展期,展期期間不得超過 30 日,以 1 次為限
施工期間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致無法如期竣工者,得敘明理由報經都發局同意展期,展期期限每次不得超過 6 個月,並以 2 次為限
申請者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 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8 條第 3 項處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https://www.ud.taichung.gov.tw/2898434/post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