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提供老舊建築物整建維護補助,旨在改善都市景觀、強化防災並提升建築物使用機能。本補助適用於新北市都市計畫區域內、屋齡達 25 年以上的合法建築物,協助其進行外牆拉皮、耐震補強或增設電梯等工程。符合資格的建築物所有權人或管理委員會可向市府申請經費補助,需先完成資格認定程序,並有輔導團隊提供諮詢服務。
申請方式:洽詢輔導團隊提供諮詢輔導及法令說明服務;先向本局申請資格認定,並於取得資格認定之日起 1 年內申請經費補助
聯絡電話:(02)2950-6206 分機 506、509、511、513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 266 號 1、2 樓
補助核准次日起 90 日內須敘明開工,逾期得撤銷核准;敘明開工經同意備查次日起 90 日內,申請撥付第一期款;工程完工後提送成果報告並經查勘通過次日或昇降機取得使用執照起 90 日內,申請撥付第二期款;工程完工查勘通過後 5 年內,每年 1 月及 7 月須向本局說明維護管理情形;工程完工查勘通過後 5 年內,不得任意變更整建或維護項目
同一申請案之同一申請項目,已接受其他機關(構)補助或曾依本府專案計畫完成整建維護者,不予補助或酌減;累計補助金額以 45,000,000 元為上限(同一使用執照內數棟建築物);補助總經費以本基金年度預算額度為限,不足部分得移至下年度辦理或不再受理申請
資料來源:https://www.uro.ntpc.gov.tw/PageService/Rebu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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