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鼓勵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特別推出推介就業穩定津貼方案。此方案旨在激勵退除役官兵的就業意願,培養專業技能,並促進長期穩定就業。符合資格的退除役官兵,經榮服處或職訓中心推介就業,並在同一機構連續就業滿 3 個月後,即可申請此津貼。津貼依退除役官兵類別,每月發給 4,000 元或 8,000 元,每人最多可領取 12 個月份數。申請人需檢附相關文件向各榮服處提出申請。
申請期間:2019/11/12(無公告截止)
申請方式:申請人符合條件並自就業日起算,在同一就業機構連續就業首次滿 3 個月後,得於次月起提出就業期間 3 個月津貼申請。後續每再滿 3 個月可申請 3 個月津貼,或就業滿 1 個月以上但未滿 3 個月離職者,可申請足月津貼。各次申請得合併提出,最後一次申請須在就業達第 12 個月期滿日或離職日之次月起 2 個月內提出。向各榮服處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2)29530844
地址:220240 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5號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上午 8:00~下午 5:00
領取本津貼之月份數應與職業訓練訓後就業穩定津貼合併計算,每人最多以 12 個月為限,且申請人於就業期間同時符合上述兩項津貼申請規定,僅得提出一項津貼申請。
資料來源:https://www.vac.gov.tw/cp-1148-57920-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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