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
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提供清寒榮民子女獎學金,旨在幫助就讀國內大學校院及研究所博、碩士班的榮民或榮民遺眷子女。申請人及其配偶或遺眷的綜合所得總額需符合規定,且子女學業及操行成績須達一定標準。獎學金依學歷區分,博士生、碩士生每名 15,000 元,大學生每名 12,000 元。申請時間分為上、下學期,每年定期受理。符合資格者需備妥相關文件,向各縣市榮民服務處提出申請。
申請期間:每年 09/01 ~ 09/30(第一學期)、每年 02/16 ~ 03/15(第二學期)
申請方式:應檢附相關資料並於申請表簽章,洽各縣市榮民服務處協助受理、完成資格檢查,轉交輔導會
聯絡電話:(02)2725-5700、0800-212-154、0800-212-510
地址:11020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 (免付費服務電話)
獎學金名額如有不足,得簽奉秘書長以上長官同意後相互流用,惟其成績仍須符合申請條件。基金會得視年度募款狀況,簽奉秘書長以上長官同意後,公告調整增加(或減少)獎學金名額。若學業成績同分時,以操行成績為排序標準(身心障礙者以其學業平均成績加 5 分後列入評比)。獎學金申請年限得依各校核定修業年限延長。
資料來源:https://www.vac.gov.tw/cp-2103-40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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