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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及遺眷就醫優惠與醫療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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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內容簡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榮民及其遺眷多項就醫優惠與醫療補助,主要分為健保一般保險費、部分負擔自付額及健保不給付費用(醫療必須)三部分。無職業榮民(含遺眷家戶代表)可獲健保一般保險費全額補助,無職業眷屬則補助 70 %。在部分負擔自付額方面,無職業榮民不論在榮民或非榮民醫療體系皆享全額補助,有職業榮民則限於榮民醫療體系內就醫可獲全額補助。此外,於輔導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時,無職業榮民可免繳掛號費、榮總二人病房差額、就養榮民伙食費差額,並享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經核准)費用免繳(牙材類 8 折)等優惠。有職業榮民亦可免繳掛號費。申請人須持榮民證或遺眷家戶代表證,並處於無職業狀態。

【金額/折扣】

  • 健保一般保險費:無職榮民(含遺眷家戶代表)全額補助,每人每月 1,377 元
  • 健保一般保險費:無職眷屬補助 70 %,每人每月 964 元(自繳 30 %,每人每月 413 元)

【應備文件】

  • 榮民證
  • 遺眷家戶代表證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健保費補助須持榮民證或遺眷家戶代表證至投保單位辦理加保手續;健保不給付項目於輔導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時直接扣除;身分轉換須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或健保署各業務組辦理
聯絡電話:0800-212-154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 ~ 17:00

【注意事項】

遺眷指亡故榮民之眷屬;遺眷家戶代表指榮民遺眷已向榮服處申請遺眷家戶代表證者,一戶僅限一名;健保不給付項目中,非本會核准項目及未符合健保給付並已簽立自費同意書之項目(如脊椎與骨關節之特殊固定器、特定心臟塗藥支架、血管支架、特殊內視鏡手術、熱探療法、癌症電燒治療、雷射病變切除手術、美容整形或高科技醫療等)將無法補助

資料來源:https://www.vac.gov.tw/cp-2208-47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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