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階段可預約企劃諮詢輔導,每人原則上最多 2 次
計畫執行期間需每 2 星期至計畫網站填報體驗學習雙週誌
職場體驗須符合正職工作標準,且不得於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其配偶經營、負責或實質控制的公司或事業單位任職
職場體驗前需完成至少 6 小時之職前訓練
計畫期間僅可就讀大專校院進修學制或修讀未具正式學籍之推廣教育課程、技能(證照)課程或在職訓練等,不得就讀其他具有正式學籍之學位
參與計畫青年執行企劃過程之照片、影音、心得文字、成果報告等資料,青年署有權利進行非營利目的之本計畫宣導與推廣等運用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申請計畫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據實表明身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