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推出「115年青年社區參與行動2.0 Changemaker計畫」,鼓勵18至35歲的本國籍青年組成團隊,針對家鄉或關心的社區提出行動計畫。計畫分為Actor組與Changemaker組,錄取團隊可獲得行動金,Actor組上限25萬元,Changemaker組上限35萬元。此外,成果審查獲獎團隊還可獲得獎金,Actor組至多15萬元,Changemaker組至多20萬元,信義房屋也提供「社區一家獎」每組10萬元。青年團隊需透過線上系統提案申請,旨在陪伴青年從認識地方到實際行動,為地方開拓特色與價值。
活動期間:2026/05/01 ~ 2026/10/31
申請期間:2026/01/09 ~ 2026/03/05
申請方式:請至系統進行線上提案(網址:https://changemaker.yda.gov.tw)
聯絡電話:(02)7736-5111
地址: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
2026年3月中旬前:公告複審通過名單
暫定2026/03/27 ~ 2026/03/28:決審會議(須實體出席)
2026年4月上旬:公告決審通過名單
2026/09/30前:變更計畫期限
2026/11/10中午12時前:成果報告繳交
暫定2026/12/04 ~ 2026/12/06:成果審查及成果展交流活動
收到核定通知後1個月內:撥付70%行動金
2026/11/10前:撥付30%行動金
獲獎名單公告後7日內:請撥全額獎金
行動團隊所請領之行動金及成果審查競賽獎金,獎金所得金額超過 20,000 元,應代扣所得稅 10 %
團隊應配合參與修正計畫書及簽署同意書、導師輔導、業師諮詢及訪視行程、參與青年小聚、繳交成果報告書、拍攝成果分享影片1支或圖文集,完成行動執行管考、參與團隊成果審查及成果展出等
計畫執行期間如違反勞動法令或性別平等法規,且經相關機關或委員會查證屬實,得視情節輕重取消獎勵資格,原獎勵經費應繳回撤案,且3年內不得再提出本計畫申請
團隊應於本署通知送達翌日起30日內繳回款項,逾期未償還者將依行政程序法第148條逕送強制執行,且3年內不得再申請本署行動計畫
本署對本計畫相關規定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
資料來源:https://www.yda.gov.tw/plan.aspx?p=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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