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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行動計畫獎勵金與補助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內容簡介】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推動「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行動計畫」,鼓勵 15 至 35 歲青年針對社會議題組隊(至少 6 人)展開志願服務。計畫依服務方案類型提供最高 3 萬元至 30 萬元不等的行動金獎勵,或最高 10 萬元的補助。青年團隊需於線上系統提案,經審查通過後即可獲得經費支持,用於支應志工訓練、保險、餐費、交通費及教材教具等費用,以實際行動關懷社會並發揮影響力。

【金額/折扣】

  • 一般型服務方案獎勵金:每案最高 30,000 元(含稅)
  • 一般型服務方案指定主題加發獎金:每案至多 5,000 元
  • 專案型服務方案獎勵金:每案最高 80,000 元(含稅)

【期間】

活動期間:一般型服務方案:每年 01/01 ~ 12/31;專案型服務方案(第 1 梯次):每年 06/15 ~ 09/15;專案型服務方案(第 2 梯次):每年 01/01 ~ 02/28
申請期間:專案型服務方案(第 1 梯次):每年 03/16 ~ 04/30;專案型服務方案(第 2 梯次):每年 09/16 ~ 10/15

【應備文件】

  • 線上系統申請作業
  • 立案證書及組織章程影本(個人組隊與學校免備)
  • 學校同意書(個人組隊與團體免備)
  • 學校出具之學生社團證明(僅專案型個人組隊須檢附)
  • 服務方案計畫書(系統填寫後生成)
  • 志工名冊(系統填寫後生成)
  • 未滿 18 歲成員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書
  • 申請表(補助型服務方案)
  • 預估經費編列表(補助型服務方案)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獎勵金型服務方案需於截止期限內完成線上系統申請(網址: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補助型服務方案須於服務 2 日前提出申請,依本署公告方式以電子郵件或線上系統完成申請
聯絡電話:(02)7736-5111
地址:100218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 5 號 14 樓

【注意事項】

獎勵金型團隊服務前應為每位志工投保,至少包含意外身故與失能各 200 萬元、傷害醫療 3 萬元;補助型團隊應於服務結束後檢附保單及收據辦理核銷;服務方案相關文件應將本署列為指導機關,並穿著本署發放之志工 T 恤或其他配件;入選團隊所提供文字、圖片、影片,視為同意授予本署利用權利;入選團體不得以任何名目向服務對象收取任何費用;團隊服務期間須謹守志工倫理,不得私下聯繫、拜訪、打擾受服務者,或要求、接受任何報酬;計畫執行過程中應尊重性別多元、個別差異及他人與自己之身體自主,避免騷擾或侵害他人;本計畫所需經費預算須俟立法院審議結果而定,本署得視實際情況酌減或停止補助;本署對本計畫相關規定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

資料來源:https://www.yda.gov.tw/plan.aspx?p=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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