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就業職訓服務處推出「113年度桃園市青年安薪就業讚方案」,旨在協助設籍桃園市、未滿 30 歲且高中職以上畢業的待業青年穩定就業,並鼓勵事業單位提供工作機會。符合資格的青年受僱滿 3 個月可領取 9,000 元,滿 6 個月可領取 12,000 元。若青年曾參與特定學習或技能證照方案,還可額外加發 1,000 元。此外,僱用單位每僱用 1 名符合資格的青年並連續任職滿 6 個月,亦可申請 10,000 元的僱用獎勵金。
申請期間:2024/01/01 ~ 2024/12/31
申請方式:請上官方網站查閱詳細申請資格及方式
聯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8014
青年就業獎勵金最長補助 6 個月
申請加發就業獎勵金者,未於申請時提出佐證資料視同放棄申領
資料來源:https://youthfirst.yda.gov.tw/index.php/subject/content/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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