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政府針對114年度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申請案,公告修正後的檢測結果。此補償旨在鼓勵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人或合法使用人,在符合竹木覆蓋率七成以上且無濫墾濫伐情事下,不進行伐木以維護生態。申請人需向指定鄉鎮公所提出申請,經初審及縣府檢測合格後,即可領取禁伐補償金。本次公告亦提供申請人查詢檢測結果及不服結果時提起複勘的辦法。
- 禁伐補償金:依檢測結果核發,具體金額未於本公告中說明
- 禁伐補償申請書
檢測結果查詢期間:2026/01/20 ~ 2026/01/31
複勘申請期間:2026/02/01 ~ 2026/03/02
檢測標準:竹木覆蓋率占七成以上及有無濫墾、濫伐之情事
申請案件涉及個人重大權益,申請人(或其委託人)須攜帶可茲證明身分文件於查詢期間內,親至公所查詢申請案檢測結果
複勘依據:「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實施辦法」第 7 條規定
資料來源:https://ab.hl.gov.tw/Utility/DisplayFile?id=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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