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為鼓勵生育並減輕家庭負擔,提供婦女生育津貼及產檢交通費補助。這項福利針對設籍宜蘭縣滿 1 年的產婦或其配偶,且新生兒戶籍登記為宜蘭縣民的家庭。補助金額依新生兒出生年度而異,例如 115 年出生的新生兒可領取生育津貼 20,000 元及產檢交通費 3,000 元。申請人需在新生兒出生後 6 個月內,攜帶相關文件至縣內各戶政事務所辦理。
活動期間: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期間:新生兒出生日起算後 6 個月內
申請方式:請至宜蘭縣內各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委託他人申請者,應攜帶委託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與印章
聯絡電話:(03)9328822 轉 452 (簡小姐)
地址:(260005)宜蘭縣宜蘭市同慶街95號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7:00
本案將於申請後 1 個月內撥款至申請人指定帳戶
逾新生兒出生日起算後 6 個月內提出申請者,視為放棄權利。申請人有特殊情形,經宜蘭縣政府專案審核同意補助者,不受設籍及申請期限限制
資料來源:https://sntroot.e-land.gov.tw/News_Content.aspx?n=11276&s=13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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