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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25-10-06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推出單親培力計畫,旨在鼓勵獨自撫養 18 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再度進修就學,以提升專業知能、促進就業能力,進而獨立自主。本計畫主要補助單親家長就讀高中(職)及大專校院的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同時也提供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 18 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的臨時托育費用。申請者需符合家庭收入及存款等相關資格,並於指定期間內備齊文件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高中(職)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 8,000 元
  • 國立大專校院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 12,000 元
  • 私立大專校院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每名每

【期間】

申請期間:2025/02/24 ~ 2025/03/25
2025/09/07 ~ 2025/10/06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全戶 3 個月內戶籍謄本
  • 全家人口(申請者及其撫養、同住未滿 18 歲以下子女)各類所得清單
  • 學(雜)費、學分費收據正本(如為信用卡或 ATM 繳款者,須檢附繳費單明細與繳款證明;辦理就學貸款者,須檢附銀行撥款通知書正本或經學校加蓋印章之影本,並附上原始學費明細繳費單影本)
  • 學生證影本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申請人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 申請臨時托育費者須附收據正本、申請人上課課表、學期行事曆、送托居家式托育人員/托嬰中心之書面契約,或使用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之證明,或送托機構臨托證明
  • 如子女由具托育人員資格之三親等內親屬照顧者,須另檢附托育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及可查明親屬關係之文件影本
  • 其他相關資料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洽詢承辦單位(由本署公開招標委託之全國性民間團體辦理)
聯絡電話:(02)2321-2100 分機 119 (許小姐)

【注意事項】

每學期應重新申請;資料不齊者應於接獲通知 7 日內補件;如以不實資料或不正當方法取得補助資格者,除取消補助資格並追回已領取補助

資料來源:https://257085.sfaa.gov.tw/welfare_detail.php?Key=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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