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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促進原住民族中高齡就業計畫

綜合津貼 全台 期限 2022-12-15 已過期

【主辦單位】

原住民族委員會

【內容簡介】

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動「111 年度促進原住民族中高齡就業計畫」,旨在鼓勵雇主僱用原住民族中高齡勞工,並提升其勞動參與率及穩定就業。本計畫提供兩類獎勵津貼:僱用獎勵津貼給予符合資格的用人單位,每月最高可達 10,000 元;就業獎勵津貼則直接發放給受僱的原住民族中高齡勞工,每月最高 2,000 元。兩項獎勵皆以 11 個月為限。申請對象為僱用 40 歲以上原住民族勞工的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以及符合年齡和在職條件的原住民族勞工。用人單位需在指定梯次內向原住民族就業服務辦公室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僱用獎勵津貼(用人單位):僱用全部工時勞工,每月投保薪資達 40,100 元以上者,每月獎勵津貼 10,000 元
  • 僱用獎勵津貼(用人單位):僱用全部工時勞工,每月投保薪資達 26,400

【期間】

活動期間:2022/01/01 ~ 2022/11/30
申請期間:2022/06/01 ~ 2022/06/30;2022/12/01 ~ 2022/12/15

【應備文件】

  • 僱用獎勵申請書
  • 僱用名冊
  • 薪資清冊
  • 僱用獎勵津貼核銷表(用人單位)
  • 就業獎勵津貼核銷表(勞工)
  • 出勤紀錄
  • 勞工薪資明細表
  • 受僱勞工之身分證影本
  • 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例:戶口名簿)
  • 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投保資料表(須包含 2021 年及 2022 年之保險紀錄)或其他足資證明投保之文件
  • 合法設立(或變更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 匯款明細或薪資印領清冊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由用人單位於申請期限內依勞工工作地點為原則,向本會委託設置原住民族就業服務辦公室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就業服務科:02-89953179

【注意事項】

獎勵名額至多 200 名原住民族中高齡勞工,額滿即停止受理;審查原則包含納入預算額度、具職涯未來發展性及工作場域安全性者得優先、原住民族勞工為 55 歲以上者得優先;各縣市部分工時職缺數不得高於核定職缺數的 10%,核定職缺數為 10 人以下者,以核定全部工時職缺為原則;勞工於同一時期受僱於 2 個以上用人單位,各用人單位均得依規定申請獎勵,勞工僅得擇一用人單位申請獎勵;承辦單位應按用人單位申請送達受理之時間依序核發;獎勵僱用期間以勞工到職投保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日起算,1 個月以 30 日計算;其末月僱用時間達 20 日而未滿 30 日者,得以 1 個月計算,若未達 20 日則不計入獎勵

資料來源:https://wwwstorage.taitung.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DUwL3JlbGZpbGUvMC8xNTgzMS80MjFlNWZiZi1kNTYxLTQ2YmYtOTQ0Yi1lMDU1NmMwMTJmNzgucGRm&n=MTEx5bm05bqm5L%2bD6YCy5Y6f5L2P5rCR5Lit6auY6b2h5bCx5qWt6KiI55WrKOWFrOWRiikucG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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