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本頁面提供申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的詳細資訊,此資格是許多社會福利補助的基礎。內容涵蓋申請條件、應備文件、審核流程及常見問題。申請人需符合家庭總收入及財產未超過當地公告的最低生活費或其 1.5 倍等條件。民眾可透過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社會處(局)、里長辦公室或 1957 福利諮詢專線,由專人協助了解相關救助規定。審核通過後,相關福利將追溯至資料備齊當月發給。
申請方式:可洽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社會處(局)聯絡電話、里長辦公室、1957 福利諮詢專線
聯絡電話:1957 福利諮詢專線
審核符合資格者,相關福利會追溯到資料備齊當月發給
民眾對審核結果有疑義,可先打電話詢問公所或縣市政府承辦人,或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復;對審查未通過或被取消資格的原因不服,可依訴願法規定,自處分書到達次日起 30 日內提出訴願
資料來源:https://257085.sfaa.gov.tw/welfare_detail.php?Key=94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