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鼓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每年辦理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獎勵,以公開表揚方式發給獎金、獎狀及獎座。獎勵對象包含個人、機關(構)、學校、公私立幼兒園、依法立案之法人及團體。申請人需依本會每年公告的申請須知辦理,並由學者、專家及機關代表進行評選。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適用)
申請方式:依每年公告之申請須知辦理
聯絡電話:02-89953456 / 89953457 / 89953458
地址:24203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4F/15F/16F
本會應每年公告獎勵項目之推薦程序、受理期間、獎勵名額、獎勵金額、評選作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申請者所送資料如經查明有偽造、變造、身分不符規定、提供不實資料、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令情形者,本會得不予獎勵;已獎勵者,得撤銷或廢止之,並追繳獎勵。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未主動揭露身分關係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