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
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為獎勵校內優秀學生,特設傅鐘獎學金。本獎學金分為新生獲獎與續領兩類,每學期核發獎金 100,000 元。新生獎學金將於註冊入學後核發,而續領資格則需符合各學系或學院訂定的標準。獲獎學生不得同時領取本校希望獎學金、希望助學金或學士班校長獎獎學金。獎學金將直接匯入學生金融帳戶,其中學院增額類別的獎學金由校方與學院各提供二分之一。
- 傅鐘獎學金申請書
申請方式:請洽國立臺灣大學招生辦公室辦理
聯絡電話:02-33662388#288、231~234
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行政大樓 106 室
大一上學期獎學金將於新生註冊入學後核發
大一下學期起至畢業止(不含延長修業期間)則視各學系或學院之續領標準核定續領資格
學院增額類別的獎學金,校方與學院各提供二分之一,校方部分由教務處匯款,學院部分由所屬學院自行辦理核發
資料來源:https://aca.ntu.edu.tw/w/aca/AdmissionOfficeRules_21071410445047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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