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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學雜費減免

教育文化 臺北市 期限 2026-02-1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供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針對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子女、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資格的學生,依其身分別減免學雜費。申請分為兩階段,學生可透過電子表單平台或減免學雜費申請系統線上辦理,亦可臨櫃或郵寄申請文件至校總區生輔組或醫學院學務分處。

【金額/折扣】

- 學雜費減免:依學生身分別及相關證明文件逕予減免

【期間】

申請期間:第一階段:2026/01/12 ~ 2026/01/30;第二階段:2026/01/30 ~ 2026/02/11

【應備文件】

  • 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適用)
  • 新式戶口名簿(需包括詳細記事,並經內政部戶政司網頁查驗結果為「所載資料未異動」)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 撫卹證明(軍公教遺族初次申請需要)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依申請身分而異,詳見本組網頁最新消息公告)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33662050 ~ 52 轉 223

【注意事項】

學校審核通過約 1 ~ 2 小時後,可印出學雜費繳費單
學校將減免資料送教育部審核後若未通過,將另行通知同學補繳費用
學雜費減免標準以法定修業年限為限(身障生除外)
申請各類助學金重複時,於規定期限內擇優辦理,逾期以學雜費減免辦理
若本人不便臨櫃申辦,亦可委託他人代辦或掛號郵寄

資料來源:https://advisory.ntu.edu.tw/CMS/Page/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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