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國立臺灣大學為協助經濟有困難的學士班學生安心就學,提供「希望助學金」與「希望獎學金」兩項補助。希望助學金依家庭經濟狀況分為甲、乙兩類,每學年分別提供 40,000 元或 80,000 元;希望獎學金則依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標準,每學年分別提供 100,000 元或 60,000 元。此外,華南銀行亦會從希望助學金通過者中遴選 30 位希望計畫入學生,額外提供每年 50,000 元補助。申請者須為大學部在學學生,並符合學業成績及家庭經濟條件,透過學校的學生財務支援系統線上申請,並提交相關文件。兩項獎助學金不得同時兼領。
申請期間:- 2021/08/09 ~ 2021/08/27 (舊生)
- 2021/09/06 ~ 2021/09/24 (新生)
地址:106216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第一行政大樓111室
服務時間:上午 9:00 ~ 下午 17:00 (申請期間)
預計於學期中辦理撥款
申請教育部學雜費減免及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者,與申請希望助學金與希望獎學金皆不衝突,可同時申請,但僅限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辦理
申請希望助學金時,如符合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者,需一併配合申請,否則不予補助希望助學金
希望助學金不得同時領有希望獎學金及傅鐘獎學金外,並未有排斥規定,同學仍可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大一新生如尚未確定導師,可致電系辦詢問導師名單及聯絡方式,或請導師以同意信件取代親自簽名
資料來源:https://advisory.ntu.edu.tw/CMS/ScholarshipDetail?id=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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