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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教育文化 全台

【主辦單位】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

【內容簡介】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科會)透過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提供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的補助。此補助旨在支持研究生參與國際學術交流,並可依核定經費限額,實報實銷國際出差旅費。若研究生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經核准後,可額外獲得一名隨行看護人員的往返經濟艙機票費補助。申請者需透過國科會的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提交申請文件,經校方審核後再彙送至國科會。

【金額/折扣】

  •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所需費用:於核定經費限額內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之費用項目覈實報支
  • 身心障礙達重度以上研究生隨行看護人員之往返經濟艙機票費:補助 1 名隨行看護人員

【期間】

申請期間:依據國際學術會議首日而定,學生須於會議首日所屬月份之前一個月之首日的前一日 17:00 前,完成線上申請並送出至校方

【應備文件】

  • 線上註冊或更新個人基本資料
  • 線上填寫申請書
  • 擬發表之論文摘要
  • 論文被接受發表之證明文件
  • 指導教授推薦函
  •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研究生需登入國科會網站「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製作申請文件,並確認線上繳交送出至校方,經校方審核後,線上彙整傳送國科會
聯絡電話:國科會承辦人李小姐:(02)2737-7414;研教組承辦人胡先生:3366-2388#409;總區學生核銷問題請洽主計室賴小姐:(02)3366-2089

【注意事項】

獲補助案件,研究生應於國際學術會議結束後 15 日內,於國科會網站線上繳交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報告及登錄結報之經費;國科會收到請款公文後約 1 個月後撥付款項至學校專戶,再由出納組撥款
補助為部分補助性質,申請機構得由自籌經費或執行國科會各類計畫經費,支應其餘不足之經費;國科會補助款屬專款專用,不得由其他人代為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改參加其他不同之會議,亦不得轉作其他用途;獲補助案件非經申請機構報經國科會核准,不得任意變更;除註銷申請外,各項變更內容皆應於會議舉辦前提出申請;同一研究生獲補助案件報經國科會同意註銷者,得向申請機構再提出申請於同年度內出席其他國際學術會議;同一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案向國科會及其他機關構提出申請補(捐)助者,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與向國科會及其他機關構申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者,國科會應撤銷補助資格,並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撥付款項

資料來源:https://aca.ntu.edu.tw/w/aca/GAADService_2107121104487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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