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國立臺灣大學為鼓勵研究生發揮潛能並獎勵其研究成果,特設研究生校長獎學金。此獎項每年頒發一次,獎勵對象為當學年申請學位考試的碩、博士班應屆畢業生,需在學業及研究成果方面表現優秀且無懲處紀錄。獲獎者將獲得獎狀及新臺幣 100,000 元獎學金。各學院會依其訂定的施行細則進行評選,並將獲獎名單送交教務處簽請校長同意後公告。
申請方式:各學院依其訂定之施行細則評選,獲獎名單由教務處簽請校長同意後公告
聯絡電話:02-33662388#402-416
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行政大樓 210 室
獲獎者應於獲獎當學年畢業,未完成畢業離校者將取消獲獎資格
資料來源:https://aca.ntu.edu.tw/w/aca/GAADNews_25091711590858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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