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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13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

教育文化 臺北市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大學為鼓勵優秀人才就讀博士班並提升學術研究水準,設有博士生獎學金,其中包含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此獎學金分為國科會甄選及國科會核配兩類,主要獎勵對象為博士班新生,每月提供 40,000 元獎學金,最長可領取 3 年。本頁面公告 113 學年度獎學金的發放訊息,說明因國科會撥款延遲,9、10、11 月份獎學金將於 11 月份合併撥付,之後按月發放。

【金額/折扣】

  • 國科會甄選:每月獎學金 40,000 元
  • 國科會核配 (113學年度核定獲獎生):每月獎學金 40,000 元

【期間】

活動期間:國科會甄選:自入學當年度 9 月 1 日起至第三年 8 月 31 日止 (最長 3 年)
國科會核配 (博士新生):自入學當年度 9 月 1 日起至第三年 8 月 31 日止 (最長 3 年)
國科會核配 (博士二年級生):自當年度 9 月 1 日起至第二年 8 月 31 日止 (最長 2 年)
國科會核配 (博士三年級生):自當年度 9 月 1 日起至 8 月 31 日止 (最長 1 年)
辦理提前入學者,獎勵期間自入學當年度 2 月 1 日起至第三年 1 月底止。
於獎勵期限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申請期間:國科會甄選:每年 9 月 ~ 10 月 (依國科會公告)
國科會核配:每年 6 月 (依本校公告)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依國科會或本校每年公告辦理
聯絡電話:02-33662388#402-416
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行政大樓 210 室

【注意事項】

113學年度獎學金因國科會撥款延遲,預計於 11 月同時報支 9、10、11 月獎學金,此後將按月報支。實際入帳時間依學校行政作業而定。
續領資格需每年 6 月底前 (2 月入學者為 12 月底前) 提交該學年度之學習成績、學術成果、作品產出或參與國際化活動等完整報告,送交所屬學院、系、所、學位學程進行評量或審核。
獲獎學生如有休學超過半年、退學、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轉入或轉回碩士班就讀、發表之國內外期刊論文或報告經認定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違反校內章則遭受懲處、經申請單位或本校相關會議議決不再給予獎勵等情形,將自事實發生日次月起終止其受領獎學金資格,且不再恢復。

資料來源:https://aca.ntu.edu.tw/w/aca/GAADNews_2410230829479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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