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國立臺灣大學為協助在校期間突遭變故或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急難慰問金、救助金及生活補助金。慰問金適用於不幸亡故、家遭重大變故或重傷重病就醫的學生。若學生因重大變故或重傷重病就醫且家境困難,可申請救助金及每月生活補助金。申請人可由學生本人、家屬、導師或學生事務處提出,需備妥戶籍謄本、所得及財產清單、相關證明文件及收據等,並建議於送件前先向承辦人諮詢。
申請方式:由被救助對象或家屬、導師或學生事務處提出申請,送件前可先以 email 或電話詢問承辦人
聯絡電話:02-33662048~52 轉 220
地址:106216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第一行政大樓111室
慰問救助金之核發以每人每學期 1 次為原則,特殊情事經委員會審議認可者不在此限
情況急需者,委員會主任委員得視狀況先予核准發放,惟應依規定補辦申請手續,提交委員會追認
資料來源:https://advisory.ntu.edu.tw/CMS/HTML/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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