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國立臺灣大學為鼓勵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的高中應屆畢業生入學,特別辦理 115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人才甄選入學招生。此招生管道提供多項福利,包含針對 114 年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的考生,可申請免繳 1,200 元報名費。同時,為身心障礙考生提供多種應考服務,如特殊試場、延長筆試時間、電腦作答等,以確保其應試權益。此外,本校另有 114 年度弱勢學生入學考試補助計畫,旨在減輕經濟弱勢學生的考試負擔。本招生需由高中學校推薦學生後辦理報名作業,不受理學生自行申請。
活動期間:2025/11/12 ~ 2026/03/03
申請期間:2025/11/12 ~ 2025/11/21
申請方式:由高中學校負責人員協同考生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及上傳審查資料
聯絡電話:(02)33662388 轉 216、218、220、202
地址:106319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
口試名單公布:2025/11/28 起陸續公布
放榜:2025/12/24 中午 12 時以後
正、備取生網路報到:2025/12/24 下午 2 時起至 2025/12/30 晚上 12 時止
備取生遞補錄取作業截止:2026/03/03 下午 5 時止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截止:2026/02/26 下午 5 時 (以郵戳為憑)
成績複查申請截止:2025/12/30 下午 5 時
成績複查結果回覆:2025/12/31 中午 12 時後
本項招生請由高中學校推薦,不受理學生逕行申請
每名考生限推薦至 1 個學系組
報名費免繳申請需經本校審核通過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需經本校審核通過
錄取生入學就讀後,不得申請轉系
本校學則第四十八條列有「自 102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同時在本校擁有二個(含)以上學士班學籍者」應令其退學之規定
若報考資格不符、繳交證件資料有假借、冒用、偽造、變造、考試舞弊或其他影響入學公平性等情事,將取消報名/錄取資格或開除學籍
各高中學校如為舉薦學生而特意製發不實之報名資料或證明,未來將不再受理該校任何特殊人才甄選入學之申請案
考生對招生考試認有損及其權益時,得於放榜日起 30 日內以書面向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資料來源:https://exam.aca.ntu.edu.tw/marsApply/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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