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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

教育文化 臺北市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內容簡介】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旨在協助經濟弱勢學生,透過參與服務學習活動,培養獨立自主精神與職場競爭力。本助學金每月核發 6,000 元,其中包含多元生理用品經費補助。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僑生身分之非在職學生,需符合家庭年所得、學業成績等條件,並經校方審核通過。學生需每學期初向學習單位提出申請,並參與每月不超過 30 節課的生活學習活動。

【金額/折扣】

- 生活學習助學金:每月核發 6,000 元(含多元生理用品經費補助)

【期間】

活動期間:每年 9 月 ~ 翌年 6 月(應屆畢業生至畢業月份為止)
申請期間:每學期初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書
  • 相關資料(用於證明家庭年所得特殊情況)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每學期初同學至申請系統填寫個資及專長,表達參與意願;經審核通過後,填具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資料送學習單位審核
聯絡電話:02-33662048~52 轉 215
地址:106216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第一行政大樓111室

【注意事項】

學習單位應於開學前向一級單位提出服務學習活動申請;一級單位應於每月底將各學生當月參與生活學習之總節次詳實申報
領取助學金之學生,每週參與生活學習時間以不超過 8 節課為原則,每月生活學習節次以 30 節課為上限
生活學習時數與本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
領取助學金之學生不得以參與生活學習為由而缺課
缺額由候補名額遞補,其生活學習期限至原申請學生之生活學習期限屆滿為止
有關生活學習助學生之保險及申訴,逕依「國立臺灣大學獎助生權益保障處理要點」第 6 條及第 10 條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https://advisory.ntu.edu.tw/CMS/Page/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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