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中低收/身心障礙/特殊境遇等身分者,若遇年度轉換縣市政府重審,須於 2026/03/05 前補交新年度(115年)證明文件;學期中教育部會公布未通過名單,將另行通知補繳已減免之費用
系統於申請時間截止後自動關閉,逾期不受理;文件請避免用訂書針,可使用迴紋針;如尚未呈現減免項目,請勿先繳費,否則無法減免;撫卹期限若將於學期中過期,請於申請書上註明預計何時繳交延長撫卹證明;逾期未能繳交者,將依卹期滿之規定核給;軍公教遺族子女 (AB類) 第一次通過後,之後每學期只須上系統申請並繳交申請書紙本,其餘證明文件可免繳;有修教育學程、研究所下修大學部、延畢者,須在「申請書」上以紅字手寫註明;申請低收免費住宿者,須另向各宿舍承辦人申請;上學期申請弱勢助學金,下學期欲改申請減免者,需先連絡承辦人才能登入減免系統;欲同時申辦就學貸款者,請先申請學雜費減免,再持減免後的繳費單辦理就學貸款;如於學期中另有「學分費繳費單」,請務必於「申請書」上以紅字手寫註明,即可辦理第二次減免,無需重新申請;未符合減免資格者,可於 9 月份開學時申請教育部弱勢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