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提供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申請,這是一項政府措施,旨在延緩而非免除應召人員參加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符合兵役法第41條所列六款情形之一者,例如患病、國防工業專門技術員工、現職專任教師、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者、無兄弟姊妹且父母年逾 60 歲或死亡者,或因犯罪追訴/執行中者,皆可提出申請。申請人需依其資格類別,向服務機關、學校或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辦理。
- 延緩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
申請期間:每年 4/1 ~ 4/30 (適用兵役法第41條第1項第2款、第4款、第5款);每年 4/1 ~ 10/31 (適用兵役法第41條第1項第3款)
聯絡電話:(02)2311-1501
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17時
公告:每年 3/16 ~ 4/15
宣傳:每年 3/16 ~ 4/30
年齡之計算,依「徵兵規則」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https://afrc.mnd.gov.tw/AFRCWeb/Unit.aspx?MenuID=54&ListID=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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