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招募志願服務人員,凡對客家事務有興趣的民眾,經申請、面談及職前訓練並通過考核後,即可成為志工。志工在服務期間可獲得多項福利,包含每次值勤的交通補助費、團體意外事故保險,以及依服務時數或年資頒發的服務獎、資深榮譽獎和特別獎。此外,志工也能參與委員會舉辦的各項聯誼活動,共同推廣客家文化事務。
申請方式:報名後需經面談及職前訓練 2 個月,通過考核後始得正式任用
申請方式:志工值勤應依組別每週至少 1 班,由各組組長負責排班
聯絡電話:886-7-3165666
地址:807025 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服務獎及資深榮譽獎於累計達到頒獎時數之次年擇期頒發
志工每年應接受考核一次,考核合格者予以續聘,一年一聘
志工須完成「基礎訓練」及「特殊教育訓練」,檢具完成訓練證書,即可向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申請「志願服務手冊」
收到志願服務手冊後,始得計算服務時數
若不願申請志願服務手冊者,於本會服務之時數,僅可限於辦理本會獎勵用,對外不具效力
資料來源:https://chakcg.kcg.gov.tw/cp.aspx?n=1E64636FD32266F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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