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教育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

教育文化 全台

【主辦單位】

教育部

【內容簡介】

教育部為鼓勵教師長期投入教學工作,特別訂定本要點,針對在各級學校連續從事教學工作滿 10 年、20 年、30 年或 40 年,且成績優良的教師,於每年教師節致贈獎金。獎金金額依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規定,私立學校教師則比照該基準發給。此外,服務屆滿 40 年的資深優良教師,還將獲得公開表揚、獎座、獎牌、獎狀,並編印教育服務經歷專輯。申請作業由服務學校於每年 3 月 15 日前調查並列冊報送主管機關核定。

【金額/折扣】

  • 獎金:依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之規定發給(公立學校教師)
  • 獎金:比照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之基準發給(私立學校教師)
  • 服務屆滿 40 年之資深優良教師:頒贈獎座、獎牌及獎狀,並

【期間】

活動期間:每年教師節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每年 3/15 前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由服務學校成立審查委員會審查後,列冊報教育部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

【注意事項】

服務年資計算至每年 7 月 31 日
符合獎勵資格但未於當年度申請者,得申請補辦,但年資已符申請高一年屆獎勵者,不得補辦低一年屆獎勵
請獎學校應從嚴審核,如有不實或錯誤將追繳獎金並議處相關人員
教師因疑似違失或違法行為案件調查中,學校得暫不申請,待調查終結後再申請或於次一年度補辦

資料來源: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619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