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為獎勵民眾參與志願服務,針對從事衛生福利業務且服務時數達 1,500、2,000 或 2,500 小時以上的志工,頒發銅、銀、金質徽章及得獎證書。符合資格的志工需檢具申請表件,向所屬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提出申請。此獎勵每年僅辦理一次。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2017/02/28
- 申請表件
申請方式:向所屬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2)8590-6666
地址:115204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此獎勵每年僅辦理一次
資料來源:https://www.mohw.gov.tw/cp-2622-91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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